辦理股務 -- 過戶
一般過戶
具備文件 說明
  1. 股票
  2. 出讓人原留印鑑
  3. 受讓人印章(舊戶為原留印鑑)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5. 股東印鑑卡一份(舊戶免附)
  6. 完稅證明(證券交易稅稅單)
  7. 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1. 未成年股東之股東印鑑卡應加蓋父母親印鑑
  2. 法人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3. 華僑及外國人應檢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及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文件影本
  4. 法院拍賣或強制執行,須另檢附法院拍賣筆錄及權利移轉證明
  5. 受讓股票因故未及過戶經向前手請求返還而取得該股票股利時,須另檢附法院判決確定之證明文件或法院和解筆錄或確定之支付命令或前手出具之返還同意書(孳息讓與同意書)
  6. 股東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須另檢附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3.孳息讓與同意書 4.委託書
繼承過戶
具備文件 說明
  1. 被繼承人之股票
  2. 繼承人之印鑑(舊戶為原留印鑑)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4. 股東印鑑卡一份(舊戶免附)
  5. 繼承系統表
  6. 股票繼承人現在部分戶籍謄本
  7. 所有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一份(繼承人為未成年人時,應加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外國股東應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8. 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法院備查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
  9. 股份分配同意書(由法院裁判者,檢附法院裁判書)
  10. 稅捐機關出具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或同意移轉證明書
  11. 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1. 股東辦理繼承過戶,請先向本公司查詢或申請截至死亡日持有股數之證明
  2.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戶籍之國外繼承人需提具足以證明合法繼承之文件
  3. 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之人民,應檢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繼承關係證明文件暨大陸當地公證機關出具之繼承關係公證書或證明文件
  4. 股東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須另檢附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繼承系統表 3.股份分配同意書 4.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5.委託書 6.股票繼承過戶辦法
贈與過戶
具備文件 說明
  1. 股票
  2. 贈與人原留印鑑
  3. 受贈人印鑑(舊戶為原留印鑑)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5. 股東印鑑卡一份(舊戶免附)
  6. 稅捐機關出具之贈與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及影本一份
  7. 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下列情形視為贈與:

  1. 未成年人購買股票,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2. 二親等以內親屬股票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贈與過戶需向國稅局申請後,檢附國稅局核發之證明文件再向本公司辦理過戶。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同一股東戶號合併
具備文件 說明
  1. 存在戶及被併戶原留印鑑
  2. 被併戶股票
  3. 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表格下載: 1.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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